台州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利丰村休闲广场建设(重新招标)的更正公告
其它公告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7月09日
项目编号:TZCH-202407-1
项目名称:利丰村休闲广场建设(重新招标)
联系方式
0576*********
联系人:郑**
单位: 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0576*********
联系人:邵**
单位: 台州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C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利丰村休闲广场建设(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第二章 招标需求 第二章 招标需求中一、采购清单中注:*、 ▲采购数量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数量报价,不得增减。
*、投标人所投设备货物的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档次。上述技术要求如出现某类品牌型号特有的技术指标或性能,则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投标产品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
*、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第二章 招标需求中一、采购清单中注:*、 ▲采购数量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数量报价,不得增减。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定制游乐设施组合。
*、投标人所投设备货物的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档次。上述技术要求如出现某类品牌型号特有的技术指标或性能,则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投标产品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要求。
*、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汛桥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航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邵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海市大洋西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杜燕飞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临海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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