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省道315线东河区段征拆建筑垃圾处置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东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04-15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3941号
项目名称:省道315线东河区段征拆建筑垃圾处置项目
联系方式
1810*******
联系人:刘**
招标人
1503*******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省道***线东河区段征拆建筑垃圾处置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省道***线东河区段征拆建筑垃圾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GDY-QY-*******
评审日期: ****年**月**日
公示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期限: *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 ** 条的规定,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无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均以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及内蒙古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为准。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东兴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长征西路
采购人联系人: 刘二明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东裕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西阁外*-***号六楼***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内蒙古东裕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m³)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年**月**日 ** 包头市兴盛达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包头市东河区上古村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潘秀云、郭改莲、韩慧玲
质疑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东兴街道办事处内蒙古东裕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东裕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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