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地块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采购公告 吉林省 | 长春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04-12
项目编号:ZDZB2020-0310
预算金额:911.69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07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地块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联系方式
1375*******
联系人:张**
单位: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招标人
1360*******
联系人:李**
单位: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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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DZB****-****

*. 招标条件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地块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 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施,采购人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地块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服务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东南处。大致分布范围为樱花东街以东,净乙六路、丙四十一路以南,劲松街以西,新城乙三路以北。

*.*招标范围及内容:岩土工程勘察评价,面积为*.**平方公里。查明场地地层结构、不良地质作用、采空区埋藏特征和上覆岩层的岩性和构造等、场地气候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场地地震效应,并对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

*.*服务要求

(*)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工程特性,地下水埋藏条件;

(*)查明矿层开采的范围、深度、厚度及采空区的塌落、密实程度、空隙、积水等。

(*)查明采空区埋藏特征和上覆岩层的岩性、构造等,并判断其作为工程场地的适宜性。

(*)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且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和具有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级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可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年*月**日至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项目负责人注册和职称证书;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个月(****年**月至****年**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和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每套****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新华苑宾馆*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柒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号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号

****年*月**日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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