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前进人民法庭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前进人民法庭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工程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前进人民法庭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编号:信平建公开招标FJ〔****〕**号
*.* 建设地点:信阳市高新区
*.*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审判用房、审判人员工作用房、附属用房、生活用房、配套基础设施等。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计划工期:**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 质量要求:
(*)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合格;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个标段;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
“*.*”“*.*”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时对投标单位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资质状态进行复核)。
*.* 人员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提供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授权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开标厅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签到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奖项、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大道**号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号*号楼*层***
联系方式:彭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永皓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