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财政厅委托,根据《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财预执﹝****﹞**号规定) ,现就 兰溪市****年第二期财政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 兰溪市****年第二期财政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 招标项目编号: LX****-**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兰溪市****年第二期财政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存期[**个月、*个月、*个月、**个月、**个月、**个月],计划招标规模*.*亿元、*.*亿元、*.*亿元、*.**亿元、*.**亿元、*.***亿元。
四、 投标人资格 : (一)参与本次资金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在财政部门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法、违规、违约事件;
*.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监管评级应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投标截止日上月末,竞标银行存放的市本级财政资金存款余额占该行上年末存款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报名起止时间: ****-**-** **:**:** ~ ****-**-** **:**:**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
(三)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六、 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 投标起止时间: ****-**-** **:**:** ~ ****-**-** **:**:**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政采云平台投标。
投标人不能通过招标系统进行正常投标时(除系统发生故障外其他情况不予接受),应及时向开标室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年**月**日**:**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填写完整的《兰溪市****年第二期财政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应急投标书》壹份(格式见附件*)密封封装送达开标室(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地址:兰溪市振兴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录入,进行应急投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兰溪市振兴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联系人: 周晗芬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兰溪市振兴路***号企业服务中心
*、招标人名称: 金华市兰溪市财政局
联系人: 陈怡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兰溪市丹溪大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