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ull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郎溪县城市管理局****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郎溪县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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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城市管理局可卸式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郎溪县城市管理局可卸式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年开端,受高速道路维养和春节期间返乡归潮人员大幅上涨,生活垃圾量将突破新高。环保督查标准不断提高,应急堆放、存储严重影响环保整改成果。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不及时,易产生安全隐患风险点。根据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市对县考核要求,结合以上情况,本单位购置一辆可卸式垃圾转运车缓解期间转运压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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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汽车的制造商多数为大型企业,如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