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陈咀镇104国道东等155亩果树地内废弃果树采伐清运及土地旋耕工程项目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武清区 发布时间:2023-04-11
项目名称:武清区陈咀镇104国道东等155亩果树地内废弃果树采伐清运及土地旋耕工程项目
项目发布区域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陈兴农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陈咀镇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学良 |
项目周期 |
**天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
资金来源 |
其他 政府补贴*****元
|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
武清区陈咀镇***国道东等***亩果树地内废弃果树采伐清运及土地旋耕工程项目 |
挂牌价格 |
*****.**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就该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 |
其他描述 |
(一)工程内容:施工区域内***国道东、梅石路北侧、李场道西侧、政府路南侧共计***亩果树地,地内废弃果树约******棵,将果树全部粉碎运走,将***亩土地深耕旋松、机械施工作业等,具体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二)其他内容: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方自备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中标方承担,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供税票后支付,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供货运输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供货运输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四)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阶梯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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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