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和网上公告送达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区仲裁文书送达效率,自****年*月**日起,对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西安市鄠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采用网上公告方式(即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送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立案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决书等),原则上不再使用纸质媒体公告送达。网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西安市鄠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