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隆回县桃洪镇紫阳村、七里村滨江·巴黎新城一期一号地*号楼***号商业门面。
标的权利人:隆回川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号:湘(****) 隆回县不动产权第******* 号
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查封情况:被隆回县人民法院查封
其他详情请查看《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变卖起拍价(预缴款):******元(包含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
三、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能否办理产权证需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本次拍卖按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租赁情况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标的成交价格或以物抵债价格计算确定本次处置应缴税(费)金额,其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扣除其应承担的税(费)并缴入税务机关指定账户:以物抵债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申请执行人垫付,接受以物抵债债权人视同买受人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承担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网络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开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次司法变卖的相关事项本院已采用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其他无法通知或未收到通知的,自本变卖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出价结束后*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隆回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行,账号:***********************)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明确表示悔拍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费用。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中恶意抬价、串标、围标等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情况详见隆回川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隆回县桃洪镇紫阳村、七里村滨江巴黎新城*期一号地*号楼、*号楼共十三间商业房地产房地产涉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估价报告编号:湘金诚司估字(FD**)字第*******号。
标的物详情咨询(网络拍卖辅助机构):
湖南鹏飞拍卖有限公司:***********(阳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隆回县沿江中路新法院办公楼
监督电话:****-*******(法院纪检监察室)
隆回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