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AQ-****-****、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
*.系统内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备注:不得超过合同价*.*%) □定额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元 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收取单位:采购人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注意事项:(*)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投标人须知第**条: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若中标人不能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更正内容:
*. 将系统内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开标一览表”费率更正为价格。
*.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项,更正后如下: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备注:不得超过合同价*.*%) □定额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元 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收取单位:采购人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注意事项:(*)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删除投标人须知第**.*条中“在合同签订前”字样,删除**.*条,更正后内容如下: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年**月**日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请投标人在系统内下载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号华茂****-C区三号楼***室
联系人:陈佳、任德忠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