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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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 |
铜合金精炼剂|DCHT-*||||宁波海曙鼎创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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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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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黄铜 |
使用单位联系人:郭玮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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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曾丽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使用单位指定采购超**万元
四、拟供应单位
宁波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铜冠黄铜使用宁波鼎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铜合金清炉剂,能够很好地去除粘连在炉壁上的炉渣,降低炉膛结渣速度,延长生产周期,减轻工作强度。为保证使用单位正常生产,满足科研攻关、关键工艺需要,铜冠黄铜指定采购上述产品。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必须是铜合金精炼剂加工的制造商,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万元。有在铜加工行业相关业绩(自****年*月*日起至今),且在铜加工行业供应不少于*份合同。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异议人的营业执照,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九、声明
*、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铜冠物资公司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