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市政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时**分就灵山县环秀桥至钦江大桥一江两岸亮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灵山县环秀桥至钦江大桥一江两岸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ZDZB(GX)*******-QZ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灵山县环秀桥至钦江大桥一江两岸亮化工程,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十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钦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评审日期:****年*月**日*时**分
评审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黄桂芳、庞伟安、刘剑、周崇江、龚济杰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幸福建筑工程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钦州市万国大厦6楼
*.中标金额:柒佰壹拾肆万陆仟捌佰壹拾叁元玖角捌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市政管理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一路*号
联系人:曾志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B*地块河东公寓**号楼B*号商铺*-*层
项目联系人:林 工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钦州市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灵山县市政管理局或受托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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