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外包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东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东宁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倩,潘勇,陈爱莲 | ||
总成交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黑龙江浩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东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东小一条路与兴盛街交叉口东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浩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黑龙江省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号楼(创新一路***号)B***-***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食堂外包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 | ||
附件* | 开标记录表.zip | ||
附件* | 合同包*: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东宁市华源物业有限公司).pdf |
合同包*(食堂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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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华源物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夹信子村东北侧(华宇休闲会所) | ***,***.**元 |
合同包*(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类(东宁市华源物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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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餐饮服务 | 纪委食堂外包服务 | 为中国共产党东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供食堂外包服务:*、食堂为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人数约每月****人次左右,标准为: 早餐:**元/人/餐,热菜*种,凉菜*种,咸菜*种,主食*种,鸡蛋,牛奶,豆浆; 午餐:**元/人/餐,热菜*种,凉菜*种,咸菜*种,主食*种,汤*种,粥*种,水果*种,酸奶; 晚餐:**元/人/餐,热菜*种,凉菜*种,咸菜*种,主食*种,汤*种,粥*种。 *、食堂所需低值易耗品、煤气、燃油、水、电及取暖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管理费及人员工资、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 | (*)食堂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食堂包括门口均属于食堂管理范围、工作人员遵守餐饮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 (*)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部门制订的标准,规范管理,我方有权监督,并定 时检查。 (*)保证开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能适应不同口味的员工就餐。保证使用新鲜食材不 准使用变质、变味的食材。 (*)保证食堂、厨房及仓库卫生清洁,供餐及时。 | 标的提供的时间:三年(*+*+*)模式,根据服务要求一年一签,在保证预算资金安排下,且采购项目预算变动幅度不超过上年**%的,经考核验收合格后,按年续约的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年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合同履行期限:本年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采购人应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在**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 ***,***.** |
张倩(采购人代表)、潘勇、陈爱莲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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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食堂外包服务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