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陵华兴实验学校****年暑期维修改造工程JSZC-******-JITC-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ITC-C****-****
项目名称:金陵华兴实验学校****年暑期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个月内,至少*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年**月-****年**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证书复印件、承诺书或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室
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领取。 (*)纸质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元/套。 (*)供应商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前须前往https://www.jstcc.cn平台(新版)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录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注册成功后登录https://www.jstcc.cn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搜索”,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的项目编号,点击关注后,请务必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所需时间,供应商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注册关注,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郑和中路***号D座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JSTCC**********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