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屋顶增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 |||||||||||||||||||||||||||||||||||||||||||||||||||||||||||||||||||
| |||||||||||||||||||||||||||||||||||||||||||||||||||||||||||||||||||
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受宁夏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宁夏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站屋顶增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已于****年**月**日在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评标厅完成了竞争性谈判工作,经谈判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 一、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其排序
二、开标记录表
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供应商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四、谈判结果汇总表
五、公示期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异议人为非供应商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本项目谈判结果未受到异议的,采购人将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结束后确定本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正式成交供应商。 七、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银百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友爱中心路****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营业房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