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淄博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淄博市财政局地方债务监测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工作需要,将继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模式,夯实债务信息化管理手段,继续完善现有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相关系统,力争将目前以统计监测为主的系统打造为风险防控系统,为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财政部于****年开发建设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平台(又称财政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工作的通知》(财预〔****〕**号)等文件要求,各省(市)需要建立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建立全链条地方债务管理机制,全口径监测地方债务情况,全口径覆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并要求全国所有财政单位及各级债务单位及融资平台公司等通过监测平台进行数据填报。按照相关要求,我市于****年完成财政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相关建设工作,现在处于运维服务期,财政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建设以及以前年度运行维护均由北京大数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完成。为保证数据兼容,确保平台正常运行,保障我单位顺利及时完成财政部和山东省财政厅数据上报要求,以及保证监测平台的日常技术支持与维护,需从该平台原建设单位北京大数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相关后续运行维护服务。经市场调研及专家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大数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号院*号楼华控大厦*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人:姜波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联通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苏甜甜
联系地址:淄博张店区华光路***号黄金一号总部大厦****室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名称:淄博市财政局
联 系人:刘可心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联通路***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