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消防训练基地训练设施建设项目(EPC)孝感市消防训练基地训练设施建设项目(EPC)(HBXG-******QG-*********)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G-******QG-********* |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孝感市消防训练基地训练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孝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根据市政府意见确定)。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汉十工业园园区内 。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已建综合训练楼改造,新增烟火特性训练设施*套,新建作坊门店及地震救援训练设施建筑面积**** 平方米,新增化工灾害处置训练设施占地****平方米(其中,模拟化工生产装置占地***平方米、模拟油罐和氨库占地*** 平方米),新增高空(深井)训练设施占地**平方米,新增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模拟训练控制系统、消防员训练设备购置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 其他:/ | |||||||||||||||||||||||||||||||||||||||||
*.*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釆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等总承包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协助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手续,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具体包括:(*)设计: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中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设备采购:地震救援训练设施、新增烟火特性训练设施*套、模拟化工生产装置、模拟油罐、新增高空(深井)训练设施、新增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消防员训练设备购置。(*)施工: 工程施工及竣工(含已建综合训练楼改造,新建作坊门店及地震救援训练设施建筑面积**** 平方米,新增化工灾害处置训练设施占地****平方米(其中,模拟化工生产装置占地***平方米、模拟油罐和氨库占地*** 平方米),新增高空(深井)训练设施占地**平方米,模拟训练控制系统、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安排专人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须的现场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质保期维修。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其他:/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业绩要求:近*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兼任);说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提供****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它要求:投标人是大型企业的,需承诺中标后向中小企业分包,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提供相关承诺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投标相关事宜 | |||||||||||||||||||||||||||||||||||||||||
/。 | |||||||||||||||||||||||||||||||||||||||||
*.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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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