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号综合服务大楼**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由浙江绍兴安邦护卫有限公司承建,平台的运行服务也由浙江绍兴安邦护卫有限公司承接至今,积累了大量的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分析数据和丰富的风险监测经验,有效的辅助了家长准确及时掌握子女上放学在途位置和到离校情况,大大提升了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系数,为学校和老师提供了更准确的学生到离校信息调阅和统计服务。为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保障数据安全及系统稳定运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浙江绍兴安邦护卫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绍兴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号裕众大厦B楼*楼
项目联系人:凌静
项目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杜狄超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号综合服务大楼**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哲钦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pdf(*.*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