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东乡县南山公寓安置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江西省 | 抚州市 | 东乡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1-26
项目编号:LXZC2021-645
项目名称:东乡县南山公寓安置物资采购
联系方式
0930********
联系人:未*
单位: 东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人
0930********
联系人:未*
单位: 东乡族自治县润东誉恒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东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东乡县南山公寓安置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乡县南山公寓安置物资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东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东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天禄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东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东乡县县委统办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东乡族自治县润东誉恒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城南社区环城东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 ***东乡县南山公寓安置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pdf

东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东乡县南山公寓安置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XZC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乡县南山公寓安置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变更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东乡县县委统办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乡族自治县润东誉恒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城南社区环城东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天禄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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