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社会化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鹤壁市 | 山城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5-10
项目编号:2022-04-1
项目名称:山城区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社会化项目二次招标项目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山城区****年农业生产救灾社会化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SCC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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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标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城振兴路东段南侧 |
**.** |
元/亩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山城区****年农业生产救灾社会化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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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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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马莹、邱红霞、韩素兵(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号)相关规定收取 |
收费金额:**,***.**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投标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鹤壁市山城区农业农村局 |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长风路与建设街交汇处西 |
联系人:杜先生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鑫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桐花巷**号三楼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