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_SZDL**********-A
二、合同名称: 【初始合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配菜服务
三、项目编号: SZDL**********
四、项目名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配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市采购)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怡湖街* 号***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配菜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所供货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服务时间要求,食材质量要求(肉类、蔬菜类、干货类、牛奶类、水果类、调味、食用油、大米)。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年*月*日-****年**月**日,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
九、其他补充事宜:中标折扣率*.**(年度总支付上限*******.**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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