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加装原水加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 康平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4-07-11
项目编号:JH24-210123-00128
预算金额:49.7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02
开标时间:2024-08-02
项目名称:康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加装原水加热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24-********
联系人:柴*
代理人
024-********
联系人:吕**
代理人
024-********
联系人:秦**
代理人
024-********
联系人:刘**
代理人
024-********
联系人:张**
代理人
024-********
联系人:刘**
代理人
024-********
联系人:杨*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康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加装原水加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加装原水加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康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加装原水加热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康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加装原水加热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H**-******-*****

三、项目概况:为了确保渗滤液设施全年运行,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复检工作,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康平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加装原水加热设备一套

四、技术参数表

技术需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

序号

单位

*

额定供热量

千瓦

***

*

出水/回水温度

**/**

*

锅炉结构

/

常压卧式湿背式三回程

*

燃料

/

柴油

*

设计热效率

%

≥**

*

板式换热器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接口,**法兰

(水水换热)

型号,D*A-*.*-**-E-I(**平)

板片材质,不锈钢***

胶条材质,三元乙丙橡胶

*

储油罐

**立米卧式

需做防腐

*

日用油箱*台

*立

电子液位控制

*

输油泵

*

一用一备

**

锅炉电控

*

锅炉配套

**

水泵

*台

*、流量≥**立/h

*、扬程≥**.*m

*、电机功率*.*KW

锅炉配套一用一备

**

膨胀水箱*台

*立

兼软化水箱

**

软化水过滤系统

*套

锅炉配套

**

锅炉仪表阀门

锅炉配套

**

燃烧器

柴油

**

烟囱

*个

直径******m

**

智能化监测运行

实现远程控制与渗滤液处理设备原水加热设备联动

**

电气控制箱

*套

锅炉电源,循环水泵控制,油泵控制

油箱液位控制,油罐液位监视

**

原水加热安装

保温管材,保温配套设施齐全,与渗滤液处理设备相匹配需安装

**

含渗滤液厂房内

供暖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轻工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 址:康平县朝阳路**号正东方向***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号*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亚男、柴盼、刘俊也、秦玉红、刘玉娇、杨贺、张立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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