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团山寺镇数字乡村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团山寺镇数字乡村建设,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严重失信”名单、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截止日期当天磋商现场查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