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扶余市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 扶余市居民健康档案自助查询机及应用系统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吉卫联发【****】**号)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卫健委《关于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我市已被纳入全省*个试点市县范围,需在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安装终端查询机及应用系统,进一步优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经居民本人授权在线调阅,积极推进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我市此次需在**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显位置设置居民健康档案终端自助查询机并安装配套的应用查询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市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目前统一使用的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是由长春易申康永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负责运行维护,此次拟采购的居民健康档案终端自助查询机及应用查询系统需链接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原系统上按扶余市卫生健康局的需求增加相应升级版块,才可自助查询电子健康档案并达到居民健康档案向个人开发的目的。经了解,目前省内居民健康档案终端自助查询机及应用查询系统均由长春易申康永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居民健康档案终端自助查询机及应用查询系统。经聘请省级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论证,论证小组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扶余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扶财函【****】***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长春易申康永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华光街与荷园路交汇安联国际***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有意愿提供本公告拟采购的居民健康档案终端自助查询机及应用查询系统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该采购项目全部内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四项(*)的要求,采购人将进行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 王雪冬
联系地址: 扶余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郝成伟
联系地址: 扶余市财政局三楼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温学龙
联系地址: 扶余市财政局一楼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年**月**日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一)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二)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