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招标人灵山县南宾广告有限公司委托,拟对灵山县户外广告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乡村振兴LED户外广告牌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编号:QZZC****-G*-*****-GXHL)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潜在投标人、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月**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公开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潜在投标人、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海峰路北九巷*号三楼
联系人:麦志强 联系电话: ***********
附件:灵山县户外广告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乡村振兴LED户外广告牌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编号:QZZC****-G*-*****-GXHL)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内容详见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ls.gov.cn/)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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