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卖 公 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将自****年**月**日**时开始(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周期为**天的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号橡树湾**幢****室房产[产权证号:皖(****)合肥市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楼层:**;总楼层:**;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宗地性质:出让;建筑结构:钢混。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保证金:******元。
【重要提醒】*、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相关税、费等均按法律规定承担,机动车办理过户手续中发生的欠审、欠费、交通违章罚款、扣分及其他税费等全部事宜和款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违章、扣分、罚款由买受人自行到交管部门查清。
*.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保证金,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成交价款请在成交当日起十天内支付至本院账户(户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濉溪路支行;账号:*************************)。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对本次变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举报监督电话:****-********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汪经理
合肥包河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