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山西贝瑞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瑞和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所在地:山西省太原市、北京市
债权总额:**,***,***.** 元
债权一:山西贝瑞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西贝瑞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转让处置,截至基准日****年*月**日,我公司持有债务人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 元,利息(含罚息)**,***,***.** 元(****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
债务人基本情况:山西贝瑞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B,法定代表人为邓青云,状态:存续,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由彭占龙出资****万元,邓青云****万元,登记机关: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太原市高新街**号*幢**层****室。营业范围:激光陶瓷网纹辊、机械制造、塑料彩印包装的生产、销售(仅限分支机构);机电产品(除小轿车)、通讯设备(不含无线)、钢材、电线电缆的批发零售;铁矿石、矿粉,碳素,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和商品和技术除外)。
抵押物情况:山西昕尼科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太原市高新街**号*幢**层(晋房权证并字第D*********号),房屋面积****.**㎡、****房间(晋房权证并字第D*********号),房屋面积***.**㎡、北京国瑞和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抵押。
担保人情况:山西昕尼科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王霞玲,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号;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综合布线;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的销售;彭占龙、樊旭英夫妇提供连带担保。
债权二:北京国瑞和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债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北京国瑞和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转让处置,截至基准日****年*月**日,我公司持有债务人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 元,利息(含罚息)*,***,***.** 元(****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
债务人基本情况:北京国瑞和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B,法定代表人为王宏,状态:存续,成立于****年**月**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由樊林军出资****万元,彭占龙出资***万元。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牛汇街*号。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产加工塑料质容器、多层复合膜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钢材、矿产品、金属材料、自产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抵押物情况:北京国瑞和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第二顺位抵押。
担保人情况:山西昕尼科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王霞玲,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号;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综合布线;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的销售;彭占龙、樊旭英夫妇提供连带担保。
资产亮点:
债务人山西贝瑞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瑞和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为同一实控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两笔债权均已进入执行阶段,可缩短后续司法推进时间。抵押物房产地理位置优越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处置方式:债权整体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取公开转让方式进行处置,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受让: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标的资产所涉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同等条件下,优先一次性付款。若采取分期付款,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转让价款的**%,剩余转让价款需按照不低于*.*%/年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受让方未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前,不进行资产交割过户、不变更执行主体、不解封查封资产等。)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栗经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号
邮政编码:******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仝经理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