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深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地下部分(龙岗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HZX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深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地下部分(龙岗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现将《招标文件》 评分标准和细则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评分项“价格部分”评标价是指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方法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分权值。
*.评分因素“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中的评分依据: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有效承诺,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评分因素“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服务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中的评分依据: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和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之前三个月的在投标人处购买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有效承诺,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涉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