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潭镇龙潭村旅游服务中心项目(二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桃花潭镇龙潭村旅游服务中心项目(二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柒拾壹万肆仟伍佰壹拾贰元贰角肆分(*******.**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桃花潭镇龙潭村旅游服务中心项目(二期) 施工范围:本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本次施工范围: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装饰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清单)等。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克勇。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威、何琦、项军(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价***万元以下部分(包括***万元)按*%收取,***万元至***万元部分(包括***万元)按*.*%收取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泾县桃花潭镇街道、安徽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东侧财富鑫城第B*栋***号商业用房,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县桃花潭镇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东侧财富鑫城第B*栋***号商业用房
邮 箱:*********@qq.com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先生,卫工
电 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