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
项目名称:****-****年新吴区委党校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年,**.**万/*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无锡市新吴区委党校现有日常用餐人员约**名,不定期培训时人员增加**-***人不等。食堂设备设施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
*、现招租一家餐饮公司(以饭菜为主、点心为辅)经营食堂,配备人数不少于*人,并保证根据实际用餐人数的增加及时调配人员,以满足用餐需求。
*、制售中餐、面食、点心、风味小吃和临时公务接待餐,不得经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预包装饮料等超市食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即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委托人提供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供应商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供应商在餐饮经营管理中信誉良好,近三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事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