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桐乡市新兴化学工业园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桐乡市凤鸣街道生态环境应急事件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凤招(****)**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为桐乡市凤鸣街道生态环境应急事件维护服务,服务地点在凤鸣街道,计划投资约**万元,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价满止)。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时间期限:****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均可报名(每天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方式:电子邮件。
获取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人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邮箱),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代理公司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查收。
备注:
*.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实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桐乡市凤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整
九、开标地点:桐乡市凤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吴女士****-********)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桐乡市新兴化学工业园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桐乡市凤鸣街道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越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东方路****号三楼
(*)监督单位:桐乡市凤鸣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桐乡市凤鸣街道同福路***号
桐乡市凤鸣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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