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优迅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和民街***号*号楼*层***、***号房 | ***,***.**元 |
合同包*:
服务类(成都优迅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特需医学检验项目委托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试剂盒获得NMPA批准的相关资质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具体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服务 | 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在±**.*%范围内等 | ***,***.** |
冯大辉、钱南英、刘钰(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以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约定:第*包、第*包:均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例如:预算金额为***万以下的,***万以下部分按照*.*%收取,***万以上部分按照*.**%收取)计算后下浮**%进行收取。各包经计算后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计划号:********************[****]*****;*、品目编码及名称: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本项目第*包采购预算为**万元/年,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检测清单》的单价限价为基础按供应商所报结算比例执行结算。*、若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清单外的检验项目需求,结算费用参照供应商所报结算比例进行结算。*、本项目成交结算比例:**%
名称: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新都区宝光大道中段***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C区***
联系方式:何女士;***-********、********、********-****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