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一次)
致各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现更正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因本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开标时间不变。
本次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监督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招标人:佳木斯市郊区民政局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锦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爱达尊御Loft*楼***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邮箱:********@***.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