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委托,于****年**月**日就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食堂配送采购项目进行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食堂配送采购项目FW(SY*)********C
二、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食堂配送采购项目采购*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磋商公告发布媒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guilin/(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https://ygcg.bbwcq.com/(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guangxibid.com.cn/(广西招标网)
四、磋商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临桂新区世纪大道(长岛**区)***栋】
磋商小组评委:黄锦红、李全林、秦洪
五、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桂林宜谷农业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 桂林市象山区相人山路*号*栋仓库
成交金额:叁拾柒万壹仟元整(¥******.**元)
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向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即 ****.**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中隐北路**号
联系方式:李嘉慧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临桂新区世纪大道(长岛**区)***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吕工 ****-*******
八、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