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中心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宗地 编号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地块位置 |
出让年限 |
土地用途 |
成交价 (万元) |
受让单位 |
备注 |
[****] ***** |
**.****** |
包头昆都仑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经七路以东、永福路以西、G* 高速以南、*** 国道以北 |
物流仓储用地**年 |
物流仓储用地 |
****.****** |
包头广晟赛达智慧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
[****] ***** |
*.***** |
九原新材料产业园区经十三路以东、晟裕机械以南、神玉以西、富民街以北 |
工业用地**年 |
工业用地 |
***.****** |
包头交通投资集团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产业准入类别:金属制品业;投资强度:大于等于****万元/公顷 |
二、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项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检察院北)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郭先生 王先生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