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无锡地铁*号线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线网运营指挥中心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号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地铁*号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锡发改基础〔**** 〕**号) 锡发改基础[****]**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其他国有:*.*%、私有资金:*.*%、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境外私人投资:*.*%,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线网运营指挥中心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无锡 | ||||||||||||||||||||||||||||
*.*.* 建设规模:无锡地铁*号线文化宫线网运营指挥中心(第二控制中心)位于无锡市经开区,五湖大道与方庙路交叉口西北侧,用地面积约*.**公顷,总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约*****㎡,地下约*****㎡,指挥中心高层部分地上**层,檐口高**.**m。无锡地铁线网运营指挥中心(第二控制中心)主要功能包含:无锡轨道交通**条线路的控制中心、线网级系统、线网城轨云平台及大数据中心、票务中心、办公用房、报告厅、食堂、地下车库及控制中心与文化宫站连接通道的下沉广场等。(本工程含深度**米以上的深基坑工程(基坑深度**.*米,超过**米深度的基坑面积占基坑总开挖面积的***%技术复杂指标造价约****.**万元,占工程总造价约*.**%) ,深度或者高度 ** 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 ** 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开挖面积的 **%以上)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工期要求:****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 ||||||||||||||||||||||||||||
*.*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及总承包服务、协调和配合,主要包括:无锡地铁*号线线网运营指挥中心(第二控制中心)前期管线迁改、土建(含文化宫通道接驳部分)、机电(含电梯)、装修(含钢结构及幕墙)、楼宇弱电系统(不含NOCC)、厨房设备、室外附属(室外道路、硬质铺装、围墙、绿化景观、海绵城市、水电气接入、标志系统、绿建设施、充电桩、室外管沟等)、景观恢复工程等内容。其中暂估价部分:地下室以外装饰装修工程。本项目建筑面积为*****m*。 ,深度或者高度 ** 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超过 ** 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超过基坑总开挖面积的 **%以上)工程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 ||||||||||||||||||||||||||||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年整期间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竣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公共建筑定义参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 ||||||||||||||||||||||||||||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规定。 | ||||||||||||||||||||||||||||
*.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
*.评标方法 |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获取时间:****年**月**日 *:** 至****年**月**日 **:** ; | ||||||||||||||||||||||||||||
*.*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 | ||||||||||||||||||||||||||||
*.*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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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