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0320240723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澄清/答疑公告 重庆市 | 渝中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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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JPSZDJ****[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望龙门小学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补遗内容发布如下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补遗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支付担保”相应内容修改为:
*、招标人按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向中标人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
*、招标人将在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合同签订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相应内容修改为: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采用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

支付担保的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

支付担保的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且与履约担保金额对等

支付担保的时间:合同签订前

支付担保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至按合同工期计算的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或工程结算款结清之后**日止。担保有效期届满前,因担保金额被索赔等原因导致担保金额不满足规定的金额时,发包人于索赔完成后 ** 日内,补足工程款支付担保。因工程延期、结算或付款延期等原因导致担保期限不满足要求的,发包人于原担保有效期截止时间**日前延续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支付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结算款结清之后**日内退还

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发布的内容为准;本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通知。

     人:重庆市渝中区望龙门小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瑞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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