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南院广场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郑州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9-20
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3-163
项目名称: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南院广场维修项目
联系方式
0371*********
联系人:李**
单位: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
0371*********
联系人:葛*
单位: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0371*********
联系人:陈**
单位: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南院广场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财磋商采购-****-***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河南中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号 *,***,***.**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行政中心南院广场维修项目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李颖慧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田艳霞、景志东 、李希望 (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豫招办[****]***号文规定计取,由成交单位承担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号
联系人:李希望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号中原广告产业园*号楼九层***室
联系人:陈学彬、葛菲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彬、葛菲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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