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鲁山县张店乡人民政府****年第四批预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店乡刘湾村速冻食品加工配套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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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鲁采招标-****-** | |||||||||||||||
*、项目名称:鲁山县张店乡人民政府****年第四批预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店乡刘湾村速冻食品加工配套设施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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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张店乡刘湾村速冻食品加工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调试等,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 *.*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两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货及安装期限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投标人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执行财库[****]***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用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 | |||||||||||||||
*.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jhtml | |||||||||||||||
*.售价:*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投标人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 联系电话:****-*******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鲁山县张店乡人民政府 | |||||||||||||||
地址:鲁山县人民路中段 | |||||||||||||||
联系人:高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平顶山鸿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育英路*号--双创孵化中心南二楼 | |||||||||||||||
联系人:孙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