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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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丹东市元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元宝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力、邵娟、毕洪杰 | ||
总成交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元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东市元宝区九江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娜 | ||
附件: | |||
附件* | ****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doc | ||
附件* | 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一、项目编号:ZHYBLN-****DD**-DD***(招标文件编号:ZHYBLN-****DD**-DD***)
二、项目名称:****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安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沙河镇街**-*号门市房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辽宁安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规定的计价方法、指标、参数及定额等进行结算审核。 *.造价咨询机构应要求本单位造价咨询人员在执行服务时,合理运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管理政策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开展审核业务,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恪守客观公正、合规合法、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原则。按既定的实施方案,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工作,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成果报告书;对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并服从采购单位的指令,按规定及时向委托人反馈项目的服务情况。对采购单位的书面指令或询问需及时响应并给予书面答复,时间不得超过*日(特殊情况除外)。 *.造价咨询机构需指派本单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咨询服务工作,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原定拟派参加造价工作人员,严禁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人员借用他人名义从事本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专业人员。 *.造价咨询机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擅自与第三人联系,如需与第三人进行技术交底、答疑、会审、核对等工作时,必须通知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联系第三人,重大事宜的决定应经采购单位书面认可。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造价咨询机构必须及时联系采购单位,取得共识: ①根据图纸要求不能确定如何计算工程量、不能确定适用定额、适用费率、不能确定如何选择套用定额子目、不能确定如何确定材料设备单价; ②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事项; ③新工艺、新材料、特殊材料等; ④其他需要商定的事项。 *.造价咨询机构专业人员与本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服务内容无关的要求,更不得借咨询服务之机承揽其他业务。 *.在成果文件提交采购单位确认前,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对相关资料的保管。造价咨询机构如遗失相关资料,按相关规定严厉处罚,并全额赔偿因资料遗失给采购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 **.采购单位提供给造价咨询机构的相关资料,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及实施单位进行初审,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未经采购单位认可的成果不具备任何结论效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造价咨询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造价咨询服务的有关情况。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历天完成服务 | 成果由造价咨询机构按规定格式制作,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造价咨询机构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力、邵娟、毕洪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行价格【****】***号文件服务类的规定计取。不足伍仟按伍仟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元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九江街*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刘娜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娜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