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遴选保亭县石带河、宁远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单位的公告
近期,我局拟开展实施保亭县石带河、宁远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现公开遴选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石带河、宁远河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环境状况调查分析、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进行水源地保护区现场定界并制定水源地图件(矢量图)等工作。有意向报名的单位,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局报名,最终选定结果以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县什玲镇石带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保亭县毛感乡宁远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二、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果授权委托,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来人权受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单位机构情况简介;
*.资格证明文件;
*.近*年相关业绩;
*.近*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报价清单(收费标准和相关依据)
*.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其他事宜
符合报名资质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有意参加选聘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上午*:**-**:**,下午**:**-**:**)携带报名资料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管理室报名。项目报价单单独密封,其他资料不密封,复印件须盖章。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严禁技术单位出借或借用资质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通报。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局办公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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