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分析流量探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甘肃省 | 庆阳市
发布时间:2024-08-06
预算金额:8.5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08
项目名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分析流量探针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1399*******
联系人:付*
招标人
1388*******
联系人:高**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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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分析流量探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分析流量探针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交易编号 :ZFCG-CZFS******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付玮 联系电话 ***********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报名截止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分析流量探针采购项目*** ZFCG-CZFS****** 货物类 *****.*

    公告内容

    • 甘肃昌喆商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分析流量探针采购项目”以邀请竞价方式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进行采购工作,相关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码:ZFCG-CZFS******

      *、项目名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分析流量探针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元(捌万伍仟元整

      *、采购需求: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分析流量探针采购项目 一项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系统进行竞价采购(邀请)。

      二、邀请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投标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确定成交结果后,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三、邀请竞价参与方式

      (一)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年******分至****年******分,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竞价开始时间:****年**** 时 ** 分。

      竞价截止时间:****年****** 分。

      (二)凡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上注册,方可网上报名,投标等后续工作。

      四、投标人须知

      (一)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二)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报价须知: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单并上传投标报价单。投标人按照要求以总金额投标,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 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竞价)中标后将报价清单、成交通知书附在合同之后。

      五、项目发布的媒介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上发布。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七、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名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高永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甘肃昌喆商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名城广场*号楼****室

      联系人:付玮

      电话:***********

                                 甘肃昌喆商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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