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达茂旗西河乡人民政府包头市达茂旗西河乡西河村村史馆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09-18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3193号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9-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19-09-26
开标时间:2019-10-09
项目名称:包头市达茂旗西河乡西河村村史馆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1384*******
联系人:李**
招标人
0472********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包头市达茂旗西河乡西河村村史馆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达茂旗西河乡西河村村史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KZ-SZ-****-***
采购目录: 工程类\建筑物施工\行政单位用房施工\业务用房施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投标人注册状态截图; (*)“信用中国”网页、中国政府采购网页无不良记录截图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工作时间 上午*:**~**:**   下午**:**~**:**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号,时代广场B座****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政务服务局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址: 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政务服务局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达茂旗西河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西河乡
采购人联系人: 李爱军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号时代广场B座****。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鹿城新天地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达茂联合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郭慧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达茂西河乡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 工程 *.* 西河乡西河村村史馆建设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西河乡人民政府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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