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坝头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采购公告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宿松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8月02日
项目编号:H7FSCG24D02C0096
招标单位:宿松县坝头学校
项目名称:宿松县坝头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FSCG**D**C****  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松县坝头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五章的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工程,应当自工程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超过**日的,自超期之日起**日内,机关、事业单位先行按照合同价与结算价孰低的**%支付工程价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宿松县坝头学校

   址:宿松县洲头乡坝头村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宿松县松兹街道安丰商城*幢**-**号商铺  

联系方式:*** **** ****、*** **** ****(造价咨询)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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