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发展机遇,深化湾区工业和商务核心竞争力,规划宝安区商务发展总体思路、重要目标、主要路径和保障措施,引领宝安区经济将向着更高层次、更高目标的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采购工作,接受有意向的服务机构报名。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咨询项目
二、采购预算
不超过**万元。
三、评审方法
本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者即为中标单位,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四、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十四五”规划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编制咨询项目主要成果包括两个:一是《〈宝安区商务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终期评估咨询服务报告》,二是《宝安区商务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咨询服务报告》。咨询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协助剖析现状基础与存在问题。通过收集整理现状分析材料,以及实地考察、座谈访谈等方式,协助系统全面剖析宝安商务领域现状基础,总结“十四五”期间宝安商务领域发展成果,参与研究论证“十五五”时期需要解决的发展问题,汇编形成系列考察调研报告以及专家重要观点、行业企业等主要建议等研究成果。
*.协助参与研判内外部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对标党的二十大、二十届系列全会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动态衔接国家、省、市等上位上级规划关于“十五五”时期商务发展形势分析论证维度,深入分析研判内外部形势环境变化(例如国内外、大湾区等)对“十五五”时期宝安区的影响,协助我局准确把握新时期重大战略机遇,为研究论证宝安区商务领域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策略和实施路径提供技术支撑。
*.协助设置发展指标体系并测算论证目标数值。一是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约束性指标为重点,协助评估宝安区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进展情况,包括指标实际值、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等内容。二是协助动态衔接国家、省、市等上位上级规划关于“十五五”时期商务发展指标体系,结合宝安实际,为科学合理设置兼顾系统性、代表性和可测性的指标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在充分衔接国家、省、市、区“十四五”发展目标基础上,锚定****年远景目标,协助测算并论证各指标目标数值。
*.协助分析评价发展重点任务与项目。一是协助对宝安区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包括为完成任务或项目采取的政策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解决问题对策等内容。二是协助针对性研提宝安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重点任务,整合谋划重大产业项目,提供强有力的配套保障措施建议。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发展定位、产业发展重点、园区布局建设、重点产业项目、重点招商方向、商圈建设等。
*.协助衔接各街道、前海合作区宝安片区“十五五”规划。结合各街道“十五五”发展思路,协助衔接做好各街道发展定位和差异化协调发展。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涉及宝安片区的规划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衔接纳入宝安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的科学合理性提供技术支持。
*.参与成果汇报会、论证会并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区领导、局领导指示,参与系列研究成果汇报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意见,为规划的论证和修改完善提供技术支撑。
*.参与各级调研座谈对接。根据国家、省、市、区等各级领导关于“十五五”规划的调研座谈公务安排,梳理宝安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成果,全程参与各级调研座谈,协助将调研座谈要点衔接纳入宝安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
*.其他工作。结合宝安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各阶段成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公开征求工作结果,为相关反馈意见采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宝安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审议审批、印发实施等程序安排,协助材料准备、文本印制等辅助事务性工作。围绕宝安区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的最终成果,协助制作设计文字解读、宣传图文底稿等材料。支撑组织开展项目结题评审工作。
(二)服务要求
服务机构需按照《宝安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完成调研、数据库搭建、报告撰写等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认识、项目规划、技术理念、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等,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包括项目机构组织、技术人员配置、工作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内容。
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宝安区商务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终期评估咨询服务报告》《宝安区商务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咨询服务报告》,以及相关实施过程文件等。
(三)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有按时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充足人力及其他资源保障,能够独立完成项目服务,项目团队不少于*人。
本项目禁止进行分包、转包或者拆分。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经济类或社会科学类或科研类专业资质(有相关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年**月**日。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工作项目的经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和格式
*.政府采购响应声明书(附件*)
*.供应商报价一览表(附件*)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供应商单位相关服务经验或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或服务证明、荣誉证书等材料,加盖公章。
*.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附件*);
*.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技术方案(含工作计划及成果清单)、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违约承诺等内容,加盖公章;(可自行编写,格式自定)
*.拟安排项目的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加盖公章(附件*);
*.拟安排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加盖公章(附件*);
*.无关联交易承诺函(附件*);
*.其它响应文件要求的内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可自行编写,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二)文件的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式七份,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均应使用A*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按以上规定密封和标记后,按以下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人单位。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大楼***办公室
联系人:赖小姐,电话:****-********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
响应文件从递交截止日起有效期为**天。
七、废标条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定为废标:
*.供应商不满足本项目应具备的资质、经验。
*.响应文件无供应商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恶意骗取中标或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八、流标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本次采购流标。
*.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采购任务取消。
九、附件
*.评分细则表
*.政府采购响应声明书
*.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服务承诺函
*.本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本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无关联交易承诺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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