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网络设备维保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延长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网络设备维保购置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年)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
(人民币)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网络设备维保购置
*
**万元
**万元
符合国家和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详见
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提供声明函】
三、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