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存储系统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存储系统
采购公告 湖南省 | 长沙市 | 雨花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03-05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19]000155
预算金额:249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9-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19-03-27
开标时间:2019-03-27
项目名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存储系统
联系方式
0731*********
联系人:胡*
单位: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人
0731*********
联系人:马*
单位: 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 **:**:**原文链接地址

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存储系统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委托代理编号: HNXZ-CS****CSCG-****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存储系统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湘财采计[****]******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Z-CS****CSCG-****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A********-磁盘阵列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存储系统

*

*******.**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日起至**** *    **  日,每日上午*时到**时,下午**时到**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号唐朝大厦****室) 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元人民币。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    **   **   **分(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大厅屏幕安排)公开开标,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 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号

    人: 胡潇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湘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号唐朝大厦****室

    人: 马洁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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