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内分泌科、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省 | 抚顺市
发布时间:2024-12-02
项目编号:JH24-210422-00127
预算金额:172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1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开标时间:2024-12-23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内分泌科、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陆**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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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左**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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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陆**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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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左**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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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内分泌科、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内分泌科、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行政区域 新宾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左静怡、陆新宇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肇兴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铭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号D*栋*F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 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内分泌科、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终稿).doc
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内分泌科、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铭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项目概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内分泌科、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内分泌科、急诊科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货(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货(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货(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有效期内;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须知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辽宁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  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肇兴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号D*栋*F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道义支行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静怡、陆新宇
电  话:***-********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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