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镇人民政府宜阳县社区养老中心提升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洛阳市 | 宜阳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8-16
项目编号:2023-07-25
招标单位:锦屏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宜阳县社区养老中心提升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0379*********
联系人:邓**
单位: 锦屏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0379*********
联系人:方**
单位: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宜阳县社区养老中心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宜阳政采磋商(****)****号 河南元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红旗东路东一号 *,***,***.**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宜阳县社区养老中心提升建设项目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赵晓乐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力、贾留锁、吴明会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洛财购【****】*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各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屏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宜阳县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龙泉大厦**层西区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磋商文件.pdf
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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