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丹宁钢结构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债权审查结果的公示
丹宁钢结构管破公示*号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丹阳市佳飞亚机械有限公司对丹阳市丹宁钢结构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指定江苏君合力律师事务所担任丹阳市丹宁钢结构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补充申报债权*笔,税款债权金额为*******.**元;****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再次补充申报债权*笔,其中税款债权金额为******.**元,滞纳金为****.**元。管理人经审核确认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税款债权*******.**元、普通债权****.**元。
****年*月*日,管理人按法律规定将债权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并通知各位已知债权人。
****年*月**日(落款日期),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将****年**月**日补充申报的债权进行变更补充申报,申报金额为税款债权******.**元,滞纳金******.**元。
****年**月**日及****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合计申报税款债权*******.**元,滞纳金******.**元。
管理人经审核确认,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债权金额合计*******.*元,其中税款债权为*******.**元,普通债权为******.**元。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若你(单位)对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的债权数额、债权性质等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许培***********,地址:丹阳市新民东路**号凤影商厦*楼江苏君合力律师事务所)。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人依法可在收到不予更正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丹阳市丹宁钢结构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